毒驾后行贿行为的性质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分别看毒驾和行贿这两个行为。毒驾指的是驾驶人在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毒品会对人的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虽然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直接针对毒驾作出单独的罪名规定,但毒驾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行贿则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当一个人毒驾后又实施行贿行为时,这属于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对这两个行为分别进行认定和处理。对于毒驾,按照上述的治安管理和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对于行贿行为,如果达到了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就会按照刑法关于行贿罪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毒驾后行贿的行为性质是比较严重的,会面临多个法律层面的制裁,既要承担毒驾带来的行政责任,若行贿情节符合犯罪标准,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