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正当防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行为。通俗来讲,当我们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一定的防卫行为来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正当防卫合法的地位。 其次,正当防卫具有目的的正当性。它的目的是为了抵御不法侵害,而不是主动去侵犯他人。也就是说,防卫行为是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一种被动反应,是为了恢复被破坏的合法权益状态。比如,当一个人正在遭受抢劫,他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对抢劫者进行反抗,这种反抗行为就是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目的。 再者,正当防卫具有一定的限度要求。虽然它是合法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进行防卫。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必要限度”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一般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权益等因素。例如,面对一个小偷的轻微盗窃行为,如果使用致命武器将其重伤,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另外,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特殊防卫规定,旨在更有力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总之,正当防卫的性质是合法、目的正当且有一定限度要求的行为,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