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中止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通知说案件立案中止了,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情况。我就想知道立案中止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我的案子就不继续处理了,之后会怎么发展,对我的权益会不会有影响,希望懂法律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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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使得诉讼程序暂时停止,待这些特殊情形消失后,诉讼程序再继续进行。简单来说,就是打官司的过程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暂时停下来,等原因没了,接着再打。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了诉讼中止的情形,这些情形同样适用于理解立案中止。该条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当出现这些情况时,法院就会裁定立案中止。比如,一方当事人突然去世了,这时候就得等他的继承人决定要不要接着参与这个官司,在继承人做出决定之前,案子就只能先停下来,也就是立案中止。立案中止并不是案件的终结,只是暂时的停顿。一旦导致中止的情形消除,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恢复诉讼程序,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所以,立案中止并不会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只是诉讼的进程暂时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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