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在一个官司里拿到了胜诉判决,可执行的时候遇到点状况,法院说要中止执行。我不太明白这中止执行到底是啥意思,是暂时不执行了,还是以后都不执行了啊?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想弄清楚中止执行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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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指的是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因为出现了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暂时停止,等到这些特殊情况消失以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简单来说,就是执行工作不能正常往下推进,得停下来等一等,等问题解决了接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比如,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主动表示可以延期执行,这时法院就会裁定中止执行。又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并且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标的存在争议,法院也会先中止执行,等把争议解决了再继续。所以,中止执行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断,并非终结,等法定的中止情形消除,执行工作就会接着开展,以此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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