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通知说案件中止执行了,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情况。我之前打赢了官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本来以为能拿到钱了,结果突然来这么个通知。我想知道中止执行到底啥意思,对我有啥影响,之后还能不能继续执行我的案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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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执行指的是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况,导致执行工作暂时没办法继续进行,法院会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这些特殊情况消失以后,再恢复执行。 打个比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突然失踪了,名下也没有可以马上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可能会决定中止执行。等找到了被执行人或者发现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所以,中止执行并不是执行程序的终结,只是暂时的停顿。一旦导致中止执行的情形消除,执行程序就会继续进行。比如,你之前打赢官司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因为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执行,之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了新的财产,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就会重新开展执行工作,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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