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差点被撞到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刚才我在路上正常行走,一辆车突然快速转弯,差点就撞到我了,当时把我吓得不轻,心脏到现在还怦怦直跳。我想问问,像我这种差点被撞到但实际上没发生碰撞的情况,能不能向车主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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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差点被撞到但未发生实际碰撞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构成侵权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有加害行为,二是有损害事实,三是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有过错。在“差点被撞到”这种情形下,加害行为就是车辆驾驶者的不当驾驶行为,比如快速转弯等危险操作。 损害事实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通常是指身体受伤或者财产损失,如果只是差点被撞到,没有发生实际的身体接触,一般不太容易认定有物质损害。不过,如果因为受到惊吓导致身体出现了一些不适,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和治疗,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就属于物质损害的范畴。 精神损害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差点被撞到这种情况,如果只是受到轻微惊吓,通常很难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但如果因为这次惊吓导致长期的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就有可能符合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因果关系上,需要证明驾驶者的不当驾驶行为和所主张的损害之间存在关联。也就是说,要能够说明是因为驾驶者差点撞到自己,才导致了身体不适或者精神方面的问题。 行为人过错方面,车辆驾驶者如果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等过错行为,比如超速、违规转弯等,那么其就存在过错。 所以,差点被撞到是否能要求赔偿,要具体看是否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果确实因为差点被撞到而遭受了实际的物质损失或者严重的精神损害,并且能够证明与驾驶者的行为有因果关系,那么是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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