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时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出面?
我最近涉及一个纠纷准备走调解程序,但是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想了解下调解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面,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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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希望双方当事人都出面参与的。调解,简单来说,就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但双方当事人亲自出面调解具有诸多好处。双方当面沟通,能够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也可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立场,这样有助于调解员更准确地把握争议焦点,从而更有效地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不过,如果当事人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也是有其他解决办法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代理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让代理人代表自己参与调解过程。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调解行为和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如离婚案件等,即使有委托代理人,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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