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带伤者去办理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要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我行动不太方便。我想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是不是必须要带我本人去办理呀?还是说可以由公司或者家属带着相关材料去办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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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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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通常并不一定需要带伤者去办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通俗来讲,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从这些规定来看,并没有要求必须带伤者前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需要伤者配合。例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能需要向伤者本人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此时,伤者可能需要按照要求配合调查。此外,如果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伤者通常是必须要到场的,因为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对伤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实际检查和评估。 综上所述,申请工伤认定时一般不需要带伤者去办理,但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而在后续的调查核实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环节,伤者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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