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进项票不认证还需要做账吗?
我拿到了当月的进项发票,但是这个月不打算认证它。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对这张进项票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不做账,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账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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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当月进项票不认证也是需要做账的。这里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概念,首先是“待认证进项税额”,它是一个会计科目,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我们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但尚未认证时,就会用到这个科目。 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专栏,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所以,当月取得进项发票但不认证时,账务处理可以这样做: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资产类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等到认证通过后,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这样处理,既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符合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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