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还需要继承财产吗?
我丈夫最近去世了,对于他的财产,我有些纠结要不要继承。一方面觉得这是应得的,可另一方面又担心会有一些麻烦事儿。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继承呢?继承会有什么影响?不继承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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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在丈夫死后,妻子是有权利继承财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当丈夫去世后,财产处理有这样的步骤。第一步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有约定的外,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也就是丈夫)的遗产。比如夫妻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先拿出100万归妻子,剩下100万才作为丈夫的遗产。 然后,对于丈夫的这部分遗产,如果丈夫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遗嘱排除妻子继承权的情况下,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丈夫遗产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至于要不要继承财产,这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继承财产意味着同时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债务等法律责任。如果不继承,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指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由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财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进行财产分配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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