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中介卖房没卖出去还需要付费吗?
我把房子委托给中介卖,和中介签了合同。但一段时间过去了,房子一直没卖出去。我就有点纠结,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按照合同给中介付费吗?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自己到底有没有付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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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中介卖房但最终房子没卖出去的情况下,是否需要付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居间合同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简单来说,中介的主要工作就是帮您找到合适的买家,促成房屋买卖交易。 如果中介按照合同约定,为您提供了全面且符合要求的服务,比如积极寻找买家、组织看房、进行交易沟通等,但由于一些不可归责于中介的原因,如市场行情不好、房屋自身存在一些瑕疵等,导致房子最终没卖出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交易没有达成,但中介已经付出了劳动,您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报酬或者必要费用。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然而,如果中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没有积极推广房屋、没有及时组织看房等,导致房子没卖出去,那么您就有理由拒绝支付报酬。因为中介没有完成其应尽的职责,没有为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您无需为其未完成的工作付费。 所以,当您委托中介卖房没卖出去时,是否付费要依据中介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以及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判断。如果遇到纠纷,建议先与中介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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