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从整体上看,新安全生产法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新期盼。它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像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都是其职责范围。依据就是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对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新安全生产法也有规定。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这在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中有体现。
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方面,新安全生产法提高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比如对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单位,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更高金额的罚款。并且,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证照。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增加了对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这些加大惩处力度的规定在新安全生产法的第五章法律责任中有明确体现。
对于员工来说,新安全生产法也保障了大家的权利。员工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对安全问题的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等。企业不能因为员工行使这些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这依据的是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到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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