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无条件退货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网购了一些东西,收到后发现不太满意,想了解下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关于无条件退货是咋规定的,不知道我买的这些东西能不能适用,具体的退货时间、范围啥的我都不太清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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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无条件退货主要涉及到“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这一制度通俗来讲,就是消费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购买商品后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也能在七天内要求退货。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有几种商品除外,一是消费者定做的商品,这类商品是按照消费者特定要求制作的,退货后商家较难再次销售;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因其具有时效性,放置一段时间就可能变质;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一旦下载或拆封,就难以保证商品的完整性和再次销售;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它们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新闻性,过了特定时间就失去了原本的价值。 除了上述这些除外商品,如果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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