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电子发票不能详情见清单了吗?
我开电子发票的时候,发现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不太确定新的电子发票是不是不能详情见清单了,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现在到底能不能这么操作呀,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展开


首先,新的电子发票是可以详情见清单的。在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发票清单的概念。发票清单,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张发票无法容纳所有的商品或服务明细时,所开具的一份详细记录各项内容的表单。比如,你在商场采购了几十种办公用品,发票上写不下这么多明细,就需要用发票清单来详细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对于发票清单,并没有禁止其使用。而且,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在功能上是具有一致性的,纸质发票可以使用清单,电子发票同样也可以。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在开具电子发票时,如果销售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过多,超过了发票本身能够显示的行数限制,就可以开具发票清单。开票方通过税控系统将清单信息录入,生成带清单的电子发票。受票方在接收电子发票后,可以查看和下载对应的发票清单,清单上会详细列出每一项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这为交易双方在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等方面提供了便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