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在过去,《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但随着《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由《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来规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民法典》中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首先,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通常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比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上述条件,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基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等方面的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这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恶习不仅会对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影响家庭的和谐稳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符合上述条件。比如,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以提供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家庭暴力,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明分居,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总之,了解诉讼离婚的条件以及相关的证据收集,对于顺利进行离婚诉讼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