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设置担保物转让了该怎么办?


在了解被设置担保物转让后该怎么办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担保物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特定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您是担保物的权利人(比如抵押权人),当发现担保物被转让时,首先要查看当时设立担保时是否有关于禁止或限制转让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且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您可以依据约定追究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即使没有约定,虽然抵押财产转让不影响抵押权,但如果您能证明该转让行为可能损害您的抵押权,例如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导致将来实现抵押权时可能无法足额受偿,您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您的债务或者进行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在这里就是把转让价款交给相关提存机关。 如果您是担保物的抵押人,在转让担保物时,一定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没有通知,虽然转让行为本身不一定无效,但可能会面临抵押权人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 如果遇到被设置担保物转让的情况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