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生活好多年了,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按照新婚姻法,我们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关系吗?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关系是咋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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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关于事实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有如下解释。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比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律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仅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所以,如果您想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关系,需要看您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并结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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