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现在所说的“新婚姻法”通常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是全款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毫无疑问是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该房产的所有权依然归购买方个人所有。 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这种房产,虽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部分以及婚前对应的增值部分仍然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来说说婚前的存款。婚前的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归存款方个人。婚后,只要能够证明该存款是婚前就存在的,那么它依然是个人财产。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婚前存款与婚后收入混同的情况。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将婚前存款单独存放,并保留相关的银行流水等证据。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总之,新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明确财产归属,减少婚姻纠纷。在涉及婚前财产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