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怎样终止?


租赁合同的终止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租赁权利和义务关系结束,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的终止有多种方式和情形。 首先是自然终止。当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合同就自然终止了。比如,您和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了一年期满的时候,合同就自动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也随之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其次是协商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来终止租赁合同。假如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因为工作调动需要搬到其他城市,和出租人商量后,出租人也同意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双方就可以达成终止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再者是法定终止。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从而终止租赁关系。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受损无法继续居住,承租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还有,如果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另外,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一方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时,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总之,在终止租赁合同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