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我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租下去了,但是合同还没到期。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解除合同,该通过什么方式解除,解除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希望了解一下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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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在我国,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三种: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商解除,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中途都觉得不想做了,然后商量好就此停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双方都愿意,随时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除租赁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就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租赁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承租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解除租赁合同,当事人都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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