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最近在考虑租个店面做生意,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但又担心之后万一出现什么状况能让合同解除,所以想了解下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呢?是只要双方商量好就行,还是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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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存在多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首先是协商一致解除,也就是承租人与出租人经过沟通,都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顺利解除 ,这体现了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 其次是约定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事先在合同里约定一些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约定的条件出现后,满足条件的一方就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比如合同约定,如果承租人在某个日期前不能获得经营所需的许可证,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若真出现这种情况,出租人就可以依约解除。 再者是法定解除,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解除情形。从承租人角度来看,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在承租人催促后的合理时间内还没有交付,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要是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导致承租人没办法实现当初租赁的目的,例如租的冷库不制冷无法储存货物,承租人也能解除合同;若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严重威胁到承租人的安全和健康,像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随时可能坍塌,承租人同样可以解除合同。 从出租人的角度,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没有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得租赁物遭受损失,比如在租的房屋里肆意破坏装修,出租人能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把租赁物转租给别人,出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还有,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经过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其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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