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楼盘达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进行预售?
我想买套期房,可又担心开发商还没建到合适程度就开始预售,有风险。所以想知道新建楼盘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或进度,才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进行预售的呢?我不想自己的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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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楼盘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进行预售,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开发商过早预售带来的风险。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我们逐一来解释这些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意味着开发商对该地块拥有合法的开发权利。只有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开发商才获得了土地的合法使用资格,否则后续的开发和销售都是不合法的。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很关键。这个证件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它规定了楼盘的建设规模、布局、用途等内容,保证了楼盘的建设是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为了确保开发商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完成楼盘的建设。只有达到一定的资金投入比例,才能说明项目已经实质性地启动,并且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建设并交付给购房者。 最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楼盘可以合法预售的直接依据。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这个证件,没有预售许可证明的楼盘,购买风险是非常大的。 总之,购房者在购买新建预售楼盘时,要仔细查看开发商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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