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我之前遇到和公安机关有关的一些事情,可能涉及国家赔偿。但不太清楚现在关于公安机关国家赔偿的新规定是怎样的,想知道新规定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在赔偿范围、程序等方面和以前比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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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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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其新规定。 首先,在赔偿范围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等侵犯人身权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在侵犯财产权方面,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等,受害人也能获得赔偿。这些规定明确了哪些情况下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其次,关于赔偿程序。新规定进一步优化了赔偿申请的流程。根据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决定不予赔偿的,也应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若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在赔偿标准方面。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也应当支付生活费。 另外,新规定还加强了对赔偿请求人权益的保障。例如,明确了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在一些情况下由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的行为合法性进行举证。同时,也对赔偿监督机制进行了完善,确保赔偿程序的公正透明。总之,这些新规定使得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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