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我家在农村,最近村里说要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我不太清楚这个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新农村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是怎样的,能拿到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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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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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拆迁补偿条例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法律文件来进行详细规定,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农村拆迁补偿的类型。通常分为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对于房屋补偿,在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时,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如果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征收方要为被拆迁人提供合适的宅基地用于重新建房;提供安置房的,要保证安置房的质量和面积符合相关规定;货币补偿则要根据房屋的重置成本、区位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水井、水渠、猪圈等;青苗则是指正在生长的农作物。这些补偿都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新农村拆迁补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程序。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得的补偿,在拆迁过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征收方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和补偿工作,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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