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人闹离婚彩礼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刚结婚不久,现在闹着要离婚,结婚前他家给了彩礼。我不太清楚这彩礼在离婚时到底怎么算,是都得还回去,还是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按照什么标准来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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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闹离婚时,彩礼的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首先得知道,彩礼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双方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为前提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两人只是订婚,给了彩礼,但没去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若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指的是双方在婚后有共同居住、互相照顾等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要是领了证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两人没有真正共同生活,此时离婚,给付彩礼一方要求返还,法院会支持。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方的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并且适用第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比如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过,并且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彩礼。 另外,如果涉及到婚前女方用彩礼钱买车等彩礼的具体使用和分割问题,这主要看这笔钱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但是如果车辆婚后有升值且与夫妻双方都有关系,升值部分可能要分割。具体分割要考虑车辆登记在谁名下、夫妻对车辆的贡献以及车辆用途等因素 。 相关概念: 彩礼:小两口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礼物,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 共同生活:双方在婚后有共同居住、互相照顾等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 生活困难:给付彩礼后,给付方的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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