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填写申请单就不算加班吗?

我在公司经常加班,但公司规定加班要填写申请单,可很多时候活急就直接加班干了没填申请单。现在找公司要加班费,公司说没申请单不算加班,不给钱。我就想知道,没填写申请单真的就不能算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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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填写申请单是否算加班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继续工作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判断加班的核心是劳动者是否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了劳动,而不是是否填写了申请单。 然而,在实际的劳动纠纷处理中,申请单往往是证明加班事实的重要证据。很多用人单位会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填写申请单,否则不予认定加班。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加班管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意味着,如果员工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存在加班事实,即使没有填写申请单,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加班。 这些其他证据可以包括考勤记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例如,考勤记录显示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仍在公司;工作邮件中包含了在非工作时间布置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内容;同事的证人证言证明该员工在下班后还在继续工作等。 综上所述,没填写申请单并不绝对意味着不算加班。法律更看重的是劳动者是否实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付出了劳动。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即便没有申请单,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仅仅以没有申请单为由,一概否认员工的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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