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制毒没有证据会一直关在看守所吗


如果涉嫌制毒但没有证据,是不会一直关在看守所的。 首先要知道,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流程里,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某个人涉嫌犯罪需要拘留,并且之后觉得这人还需要进一步逮捕的话,按规定要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把这个情况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案件特别复杂,这个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要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要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也就是说,从拘留到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个阶段,如果证据不足,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另外,就算嫌疑人被逮捕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也不得超过二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还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总之,法律不会允许毫无证据就长期把人关在看守所的情况发生。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