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孝感市孝南区已入住的拆迁房可以改名字吗

我在孝感市孝南区有套已入住的拆迁房,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给这房子改名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改,也不了解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所以想问问已入住的拆迁房到底可不可以改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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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孝感市孝南区,已住的拆迁房是有可能改名字的,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法律规定角度讲,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登记后给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其内容要和登记簿一致。按照我国现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房屋物权的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房屋所有权归属以登记簿记载为准。 如果是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且是家里直系亲属,通常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但房产证上必须有拆迁户的名字。 要是房产证已经办理好了,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也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名 ,这也就是过户。根据法律规定,过户一般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等材料。 办理变更户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首先,要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当局提交申请;其次,前往当地地税机构缴纳相关税费;紧接着,到房地产维修基金部门办理维修基金转移登记或者支付所需的维修基金费用;之后,将所有相关材料递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且符合条件后,便可在七个工作日之内领取相应证书;最后,获得新房产证之后,要及时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土转让登记二项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该条例规定了房屋征收的相关事宜,保障征收活动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等,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等作出规定,为拆迁房更名等提供法律依据。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情况,记载到专门的登记簿上,这样可以明确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变动情况,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指房屋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房屋产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时,需要办理的登记手续,以此来确定新的房屋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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