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但没有交强险需要赔偿吗?
我开车和别人撞了,交警判定我无责,但是我没买交强险。对方让我赔偿,我觉得我又没责任为啥要赔。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无责但没买交强险的情况,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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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无责但没有交强险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先明确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的一种保险。其目的在于,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以此来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无责的情况下,即便没有责任,但由于没有购买交强险,可能还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交强险设置了无责任赔偿限额。若本该由交强险承担的赔偿部分,因为未购买交强险而无法获得保险赔偿,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原本应由保险公司在无责任限额内承担的赔偿责任,就可能会转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来承担。也就是说,虽然在事故中无责,但没买交强险这一违法行为,使得受害人无法从交强险中获得无责赔偿,所以可能需要自己掏钱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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