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居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去住。最近物业来催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没住就不应该交。可物业说不管住不住都得交。我不太明白,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没有居住到底需不需要交物业费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即使没有居住,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业主和物业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虽然业主没有居住,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比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安保巡逻、电梯维护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居住而停止。即使房屋空置,物业依然在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职责,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部分地区可能允许业主与物业协商,对未居住房屋的物业费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免。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规则,具体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规政策以及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