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住的房子是否也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住进去。最近物业来催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都没住,没享受物业服务,不该交。可物业说不管住没住都得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从来没住的房子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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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便房子从来没住人,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物业费是用于维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正常运转、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比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卫生清洁、安保巡逻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这些服务是面向整个小区提供的,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另外,《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明确指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就说明,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服务义务,业主就不能以自己没入住、没享受服务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地区,如果业主长期未入住,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申请适当减免物业费。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比例有一定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未入住房屋的业主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物业费。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具体要依据当地政策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协商结果来确定。所以,建议业主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先查看当地政策,再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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