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前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买了套新房,但暂时还没入住。物业却通知我要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都没住进去,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该交。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未入住前到底需不需要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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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未入住前是否需要交物业费,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并非只针对已入住的业主,而是对整个小区的公共部分进行管理和维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一旦小区有了合法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未入住业主的物业费缴纳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例如武汉就有这样的规定。而有些地区则没有相关的减免政策,即便房屋未入住,业主也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所以,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尚未入住,建议您先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同时仔细阅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未入住物业费减免的约定,您可以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且当地也没有减免政策,那么您可能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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