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咨询呢?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可公司却一直没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想知道具体该找哪个部门去咨询和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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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以下部门咨询和维权: 首先是劳动监察委员会。劳动监察委员会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当劳动者向其举报投诉试用期不给工资的情况,经核实查证属实后,劳动监察委员会有权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相应的工资款项。 其次是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劳动领域具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劳动者可以前往该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并请求其核实处理。具体电话号码可咨询人社局或访问官网获取,劳动部门将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总之,劳动者在试用期遇到不给工资的情况,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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