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一定是雇佣关系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和公司有点纠纷,想知道没签书面合同,我和公司这算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啊?我不太懂这两者区别,想弄清楚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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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就意味着是雇佣关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者提供社会劳动,实现劳动价值的过程中形成的继续性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则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等。而雇佣关系通常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来说,雇佣关系更强调劳务的提供和报酬的交换,受雇人相对更具自主性,双方的人身依附性相对较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支付了劳动报酬,就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能直接认定就是雇佣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看劳动者的工作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劳动者是否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如果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其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很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一些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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