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辆未碰撞却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我有一辆车,前几天在路上行驶时,为了躲避突然出现的行人急打方向盘,结果车子失控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车身有了损伤,但并没有和其他车辆或物体发生碰撞。我找保险公司理赔,他们却有点推脱,我想知道在这种车辆未碰撞却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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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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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未碰撞却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保险概念。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主要是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交强险一般针对的是有碰撞等涉及第三方的交通事故情形,单纯车辆自身未碰撞造成的损失,交强险通常不会赔偿。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则不同。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损险保障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了碰撞等常见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外,像车辆因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雷击等)、意外事故(如车辆失控冲进绿化带等)导致的车辆损失,即便没有碰撞,符合车损险条款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车损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比如车辆损失是由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或者车辆在未按规定进行年检、驾驶员没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等违反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所以,在车辆未碰撞却造成损失时,你要先看自己是否投保了车损险,再看损失是否在车损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同时要排除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这样就能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了。如果和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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