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式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怎样认定的?
我开车在路上,和旁边一辆车没碰到,但它为了避让我突然变道出了事故。我想知道这种非接触式的交通事故,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啊?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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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之间没有发生直接碰撞,但一方的行为引发了另一方的事故。比如,甲车突然变道,乙车为了躲避而急刹车,导致自身侧翻,虽然两车没有直接接触,但这也属于非接触式交通事故。 在责任认定方面,需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对于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判断各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该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一方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并且该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那么该方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一方超速行驶、违规变道、闯红灯等,这些行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就可能被认定为有责任。 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会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可能是主次责任,也可能是同等责任。而如果一方虽然没有与对方直接接触,但没有实施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且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那么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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