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不属于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

我是省直医保参保人员,打算异地就医,想弄清楚哪些情况是不属于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的范围。因为不太清楚政策界限,担心自己就医时产生不必要的费用,也怕影响报销,所以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哪些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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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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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省直医保就是由省一级管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是参加了这个医保的人。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地方看病。门诊慢特病是针对一些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保会给予一定的报销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属于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的范畴。一是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这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办事,没有提前告知相关部门,那在异地看门诊慢特病时就没办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比如参保人员突发奇想直接去异地就医,没有在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做好备案,那么这次就医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就不能按照异地就医政策报销。 二是所患疾病不在参保地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内。每个地方的医保部门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份门诊慢特病的病种目录,只有在这个目录里的疾病,才能按照门诊慢特病的政策来报销。例如,参保地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只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几种,而参保人员患的是一种不在目录内的罕见病,即使在异地就医,也不能享受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政策。 三是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经过医保部门审核批准的,和医保系统有对接的医疗机构。如果参保人员去了没有经过医保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看门诊慢特病,产生的费用医保是不会报销的。比如有些小诊所没有和医保部门签约成为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在那里看门诊慢特病,费用就得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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