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误工费是否按照责任划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当涉及非机动车误工费是否按照责任划分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事故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少赚的那部分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明确了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时,侵权方需要赔偿误工费等费用。 对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误工费通常是要按照责任划分的。在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大小会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如果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就由该方全额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等损失。比如在事故中,一方闯红灯导致碰撞,被认定为全部责任,那么他就要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误工费。 若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各自承担对方误工费的50%。例如,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被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双方都要赔偿对方一半的误工费。 要是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通常要承担大部分的误工费,可能是70% - 80%,次要责任方承担剩余部分。比如一方逆行,另一方车速过快,逆行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那么逆行方就要承担大部分的误工费赔偿。 所以,在非机动车事故中,误工费是要按照责任划分的,具体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要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和实际的误工损失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