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赡养一个老人专项扣除是怎样的?
我是非独生子女,家里有兄弟姐妹一起赡养老人。我想了解下在个税申报时,赡养这一个老人的专项扣除该怎么操作,扣除标准是多少,是我们兄弟姐妹平分扣除额度,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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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赡养老人的支出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这就意味着,即使家里只有一位老人需要赡养,非独生子女也不能独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额度。 关于分摊方式,有三种可供选择。一是由赡养人均摊,也就是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二是由赡养人约定分摊,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每个人的扣除额度,但每个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即由老人指定每个子女的扣除额度,同样,指定分摊的额度每人也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取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方式的,纳税人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额度一经确定,便不能再进行变更。这样规定,既能体现税收政策对赡养老人行为的支持,又能合理平衡兄弟姐妹之间的扣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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