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屋产权人但被不让收租,这合理吗?
我是一套房子的产权人,可现在租户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我收租,说什么我没资格之类的。我就纳闷了,我有房产证,怎么就不能收租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正常收租,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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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作为房屋产权人,您是有权收取租金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收取租金就属于收益权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您和租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租户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租户拒绝支付租金,您可以先与租户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拒绝支付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一些合理的原因,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了租户的正常使用,您可以和租户协商解决问题,同时要求租户按照合同支付租金。 如果租户没有合理理由而拒绝支付租金,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租金催缴记录等,以证明您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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