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只交医疗和工伤保险吗?
我是非深户,现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工作。想了解下,在深圳我能不能只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呢?主要是经济压力有点大,不想交太多险种,但又希望有基本的医疗和工伤保障,不知道政策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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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只交医疗和工伤保险,需要根据深圳市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灵活就业人员的概念。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那些没有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是以个人身份从事劳动的人员,比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 在深圳,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符合一定条件。一般来说,是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但是对于工伤保险,目前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无法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主要是由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目的是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保障。 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所以目前工伤保险制度没有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单独参保范围。不过,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障自身的医疗需求。同时,他们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商业保险来补充工伤方面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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