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常辞职公司会给予赔偿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感觉发展空间有限,打算正常辞职。但我不太清楚,按照正常流程辞职的话,公司会不会给我一些赔偿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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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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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通常是不需要给予赔偿的。这里的“正常辞职”一般是指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行为是员工自主选择结束劳动关系,并非是因公司存在过错等情况导致。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原因,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三十天后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给予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是员工提出辞职,公司也需要给予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让员工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员工因此提出辞职,公司就需要给予赔偿。 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果公司经常拖欠员工工资,或者少发工资,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 其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是员工的基本权益,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需给予赔偿。 其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公司规定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这种违法的制度损害了员工权益,员工辞职时公司要给予补偿。 其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例如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员工辞职公司需赔偿。 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正常辞职是否能获得公司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员工要仔细分析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需支付赔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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