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还有义务照顾健在的父母吗?
我另一半去世了,现在对于照顾健在的父母,我有点拿不准自己还有没有这个义务。我经济和精力上都有些压力,也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丧偶后到底还有没有照顾健在父母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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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需要区分是自己的父母还是配偶的父母。 对于自己的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子女婚姻状态的改变,比如丧偶,而消除。成年子女应该在经济上供养父母,在生活上照料父母,在精神上慰藉父母。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只要具备赡养能力,就应当履行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 而对于配偶的父母,在丧偶后,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继续照顾。因为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或者女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是基于夫妻关系,辅助配偶履行对其父母的赡养责任。当配偶去世,这种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辅助赡养的纽带就不存在了。不过,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从法律上对尽到赡养义务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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