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双方有义务给小孩付彩礼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孩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对方觉得我们都有义务给孩子付彩礼。可我觉得离婚了就没这义务了,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到底有没有义务给小孩付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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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父母双方并没有义务给小孩付彩礼。 首先,我们要明确彩礼的概念。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通常是在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一定数量的财物或金钱,以表达对女方的诚意和对婚姻的重视。但在法律上,彩礼并非是一项法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抚养义务主要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而子女成年后,父母的抚养义务一般就终止了。给孩子付彩礼显然不属于抚养义务的范畴。 在子女成年后,他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包括处理自己的婚姻事宜。付彩礼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子女自己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的一种自主选择和安排,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父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也没有法律强制要求他们必须为子女支付彩礼,更不用说离婚后的父母了。所以,从法律角度,离婚后的父母双方没有义务给小孩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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