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房子有房产证,国家有土地证和产权吗?

我家有套老房子,有房产证,但我不太清楚关于土地证和产权的情况。我想知道这老房子对应的土地,国家是不是拥有土地证和产权呀?我担心之后涉及到一些土地方面的问题,所以想了解清楚这其中的关系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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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证、土地证和产权的概念。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它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产权则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不管是老房子还是新房子,土地所有权要么归国家,要么归集体,个人是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只拥有土地使用权。 对于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其对应的土地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城市里的老房子,土地通常是国有土地,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而房屋所有者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以前是分别颁发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很多地方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中会明确记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 如果是农村的老房子,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以及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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