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老物业交接员工,老公司需要赔偿吗?

我在一家老物业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和新物业交接了。我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老公司会不会给我们员工赔偿。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新老物业交接时老公司到底有没有赔偿员工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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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交接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新老物业交接员工的情况下,老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员工,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老公司在物业交接过程中,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老公司因为物业交接进行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情形,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且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老公司只是进行物业交接,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以平稳过渡到新物业,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基本不变,且员工也同意继续在新物业工作,那么老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员工与新物业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新合同的条件不低于原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老公司赔偿的问题。 综上所述,新老物业交接员工时老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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