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扣除第二年是否还要填?
我之前做了一次性扣除,现在到第二年了,不太清楚要不要再次填写相关内容。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是第一年填了之后第二年就不用管了,还是第二年依旧需要填写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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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次性扣除”通常指的是在税收领域,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相关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一次性扣除是在企业满足条件的当年进行扣除操作。 到了第二年,是否需要填写相关内容,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指在纳税申报等相关表单中填写一次性扣除信息,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年已经完整准确地进行了一次性扣除申报,且后续没有新的符合一次性扣除的资产购入等情况,第二年不需要重复填写这部分已经扣除过的资产的一次性扣除信息。因为一次性扣除是在资产购进并符合条件的当年完成扣除动作,并非逐年扣除。 但要是第二年又有新的符合一次性扣除条件的资产购入,那么就需要在当年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的一次性扣除信息进行申报扣除。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新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发生。企业应该按照实际情况,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准确处理一次性扣除的申报和填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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