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


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过我国有一系列完善的法律保护措施来应对此类情况。 首先,从民事保护措施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在发现自己的网络著作权被侵权后,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就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停止在网络上传播侵权作品。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要采取措施,消除因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在相同的网络平台上发布声明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则是让侵权人以适当的方式向著作权人公开致歉。而赔偿损失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其次,行政保护措施也起着重要作用。《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对于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例如,如果一家网站大量传播未经授权的影视资源,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该网站进行处罚。 最后,刑事保护措施是对严重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有力威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对于那些通过侵权行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