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播打码的裸照是否会侵害照片当事人的权益?


在探讨网上传播打码的裸照是否会侵害照片当事人权益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即使照片进行了打码处理,但裸照本身属于个人极为私密的信息,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范畴。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虽然照片打码了,但结合其他信息,仍有可能被识别出照片中的人,也可能涉及对肖像权的侵犯。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而传播打码裸照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传播的打码裸照能被识别出当事人身份,就可能被认定为未经同意公开他人肖像,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侵害当事人权益,通常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打码的程度是否足以防止他人识别出当事人身份。如果通过其他信息或稍加辨认就能明确当事人是谁,那很可能会被认定侵害权益。还有传播的范围和影响,如果传播范围广,对当事人的生活、名誉等造成了不良影响,更会加重侵权的认定。 网上传播打码的裸照很可能会侵害照片当事人的权益,传播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所以,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参与传播此类涉及他人隐私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