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网上追逃,指的是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网上追逃的审批流程。 首先是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也就是说,当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并且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就会启动立案程序。这是网上追逃的基础前提,只有立案了,才有可能进入后续的追逃环节。 立案之后,要呈请审批。办案部门经过侦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和基本信息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上网追逃条件的,就会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或者呈请逮捕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以及需要进行网上追逃的理由等内容,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这里的负责人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批准进行网上追逃。 如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了网上追逃申请,接下来就是录入信息。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涉嫌犯罪的情况等,录入到“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这个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各地公安机关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到在逃人员的信息。信息录入完成后,就意味着网上追逃正式启动,各地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与在逃人员特征相符的人员,就会及时进行核查和抓捕。 最后,在逃人员被抓获后,办案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撤销网上追逃的手续,将相关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撤销。这一流程是为了保证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总之,网上追逃的审批流程是一个严谨且有法律依据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确保追逃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